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培养基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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�2012�2�23�制订�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,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研[2005]1号)的精神,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、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,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,学院特设�“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培养基金”�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组织和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�
一、基本原�
1、以激励创新性科学研究为导向,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�
2、坚持“保证质量、注重创新、宁缺勿滥”和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�
3、每年立项课题数�5项左右�
二、资助对�
科学学位一、二年级全脱产硕士研究生�
三、经费来源及资助金额
资助经费从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与学位点建设经费中支出;对于获准正式立项的研究生,学院提供每项2000元的资助�
四、课题来�
1、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院级课题指南中的课题�
2、自选课题�
五、课题完成成果形�
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:学术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调研报告�
六、申报时�
每年4月中旬申报一次�
七、申报基本条�
1、学院鼓励跨专业的多人联合申报,也可个人独立申报�
2、选题应具有创新性,采用新的研究范式�
八、立项与审批程序
1、个人申报。填写《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表》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�
2、学院组织专家评审。组织召开研究生课题立项审核专家组会议,无记名投票表决,得票过半数者按得票多少确定立项的课题�
3、公示。专家组同意立项的课题,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,接受各方面的意见、异议�
4、正式立项。公示结束后,对没有异议的课题,报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�
九、资金管�
1、项目到期结项时,经学院组织的专家组论证同意结项者,拨付2000元项目资金,不预先拨付资金�
2、结项时课题负责人凭与科研工作支出有关的票据,依据学校(院)有关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报销经费�
3、课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:
�1)项目调研费用,包括资料搜集、必要的出差等方面的费用�
�2)与资助项目相关的资料购买�
�3)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�
十、结�
1、院级科研课题须�1-2年内完成�
2、院级课题成果形式包括:学术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调研报告�
3、结项依据:主要参考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情况。其中至少有1篇在CSSCI刊物上发表的成果。成果需注明“本论文研究由山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术创新培养基金资助”�
4、结项时,应向学院提供的材料�
�1)结项表一�1份;
�2)成果原�1份;
�3)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1份及复印�1份�
十一、附�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�